当期免抵税额计算出来到底有什么作用?它的含义是不是在“免”和“抵”中外销免征的销项税额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进项的抵免的总和?
可是算出来的免抵税额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呀??? 免和抵已经在出口免交销项税和计算应纳税额的时候体现出来了,为什么还要算免抵税额?
计算这个数额主要是为了帐务处理的需要,因为实行“免抵退”政策实际有三种情况,A、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交磨空增值税,这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这时帐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免抵税额)\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x0d\x0aB、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这时免抵税额为0,帐务处理为:\x0d\x0a借:应收出口退税\x0d\x0a贷:带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x0d\x0aC、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小于“瞎行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帐务处理为:\x0d\x0a借:应收出口退税\x0d\x0a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免抵税额)\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x0d\x0a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
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把出口退税的“免”、“抵”、“退”搞得比较复杂,不完全是你讲的“在免和抵中外销免征的销项税额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进项的抵免的总和”。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喊誉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四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者裤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郑嫌段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