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一个私企打工十多年,拿不出劳动合同,老板不交社保,我有权要求交吗?

问在一个私企打工十多年,拿不出劳动合同,老板不交社保,我有权要求交吗?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所以你有权要求交。如果协商未果,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
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你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比如你的尺答上岗证、厂牌、考勤、工资条等,建议你到劳动局去反应咨询一下也。至于前面一位说的双倍工资,他只是针对用工开始的第一年,而且有仲裁期限,现在纯宴都这么长时间了。如果过了一年,视为单位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做困银限劳动合同(当然还需要我上面说的那个前提)
建议你与公司老板协商处理,老板不签合同、购买社保了,那么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