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到人了当时没事过一段时间了伤者追偿我不赔偿会怎么样?

需要看伤者主张的赔偿与交通事故有没有关联,有两种情况,伤者的伤与交通事故没关系,那么不需要赔偿;另一种就是事故发生时候没有发现,过一段时间发现伤情,如果确定有因果关系,那么赔偿对方合理损失。
这种情况是没有什么事的,因为你当时发生事故没有报警,事故责任已经无法再用定了。你不赔偿也是没有什么事的,但是你自己心里要有谱。由于公平的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可以赔偿一些的,谢谢。
这种情况你可以先不赔偿,但对方有可能到法院起诉你,起诉后法庭会调查,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你是否赔偿,或者是赔偿多少。
对方起诉你对方就要举证,他现在的伤情是因为你当初事故造成的。否则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过了多长时间啊?时间长了特就必须举证。
如果确实是因为撞到人之后造成的伤害,那么肯定是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对方是故意要赔偿,自己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那么是完全可以不用管的。如果确实有伤害,那么不赔偿的话,对方是完全可以向交警投诉的。
首先你的电瓶车撞到伤者本质上是侵权行为,只要伤者的损害与你的碰撞有因果关系,就需要进行损害赔偿。根据你的描述,事故发生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那么首先关于伤者的伤情问题他需要去鉴定机构做相应的伤情鉴定,才能向你主张赔偿。再者,事故发生时你已报警处理,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明确反映各自的过错情况,按照相应的责任比例分摊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