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目前对
教育的认识没有到位,长期以来教育投资被单纯地视为一种政府支出
和消费的行为,因此在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上都存在不尽合理之处。 义务教育中政府拨款的比重比非义务教育的还要低,是政府拨款比重低的一个层次。 我国的基础教育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分级
管理,义务教育在
财政支付方面实际上由县、乡政府负担。但国家并没有实际的财税政策支持,以增加县、乡政府相应的财政支付能力。如1996年在全国义务教育财政预算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0.04%,非常之低,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收支失衡。如国家行政漏哪机关人员庞大,人头费开支就占近20%的国民生产总值。在财政收入方面,近几年国有资产流失,国税流失仍很严重,再加之全国粮食系统巨额亏空,正碧使政府财政更加疲软。 那些已拨出的教育经费,在实际使用中还到处被挪用挤占,所以真正投入到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中的费用少之又少。
我国教育投资结构不尽合理。
教育经费投入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育的发展。 从
经济学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或
地区在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甚高的情况下,投资基础教育能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而我国自7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急剧扩大,初等教育相对萎缩。在国家教育事业经费中,初、中、高三级教育投入的比例,90年代初为35.22∶36.22∶21.47。高等教育在有限举搜举的财政教育拨款中超过20%,不仅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从使用效率看,高等教育规模有限,毛入学率仅为5%,远远低于国际水平,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投资相当于培养60个小学生和25个中学生,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