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天命为什么火不了

我不知道国家的概念

1) 国家概念

因此,一开始,国家只是战争手段之一,没有一个国家没有战争。

-朱执信:朱执信套·上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55页。

天尊地卑天地是固定的,高以成上层和下层是低的。有国王,有大臣,有大臣,有人。民积民成为一个国家,积累一个国家,成为世界。

-唐才常集,中华书局,1980年6月版,第92页。

状态是维护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规则的工具。

--《中国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110页。

我们认为,国家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具有合法管理权的特殊政治组织。

-周永坤,范忠信:法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199页。

一般来说,国家在形式上应该有一定的领土和居民。从本质上讲,国家与阶级和阶级斗争直接相关。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沈宗灵总编辑: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155页。

在现代,“国家”一词有两个基本含义:一个含义是指社会的一部分统治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另一个含义是指政治地理意义上的国家,如俄罗斯、美国、法国、日本等。后一种含义应称为“国家”。

-王勇飞,王启富主编:《中国法学理论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75页。

在现代,“国家”是指政治地理意义上的国家,如美国、中国、日本等。

-阎铁力,沈火林:政治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130页。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的定义应该是,国家是统治阶级的组织,是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其阶级利益而统治社会的机关;一个国家是人口、领土和主体性的结合体。

-阎铁力,沈火林:政治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132页。

国家是历史的产物。其实质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它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表达。

-王仲田总编辑:政治学导论,中共中央学校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87页。

“国家”一词是指国家权力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例如,列宁曾经将国家比作一个阶级压迫另一阶级的暴力机器。这台机器是由军队、警察、法院、监狱和官僚团体组成的一套机构。它是一种来自社会之上的特殊公共权力。

-张文显总编辑: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第419页。

国家是一个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5页。

国家是伦理理念的观点。作为表示自觉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这个伦理精神考虑自己,并且知道自己。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译本)、范杨、张企泰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53页。

国家是绝对自在、理性的。因为是实体性意志的现实,在被普遍性提升了的特殊的自我意识中有这个现实性。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译本)、范杨、张企泰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53页。

国家是一个具体的自由现实。但是,具体的自由,不仅个人的单一性和特殊的利益得到了完全的发展,而且它们的权利也得到了明确的承认(像在家庭和市民社会领域一样),另一方面,通过自己过分地达到了普遍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认识普遍的东西,并且承认普遍的东西作为自己的实体的精神。把普遍的东西作为最终目的进行活动。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译本)、范杨、张企泰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60页。

自在的国家是伦理的整体,是自由的现实化。自由成为现实是理性的绝对目的。国家是地上的精神,这种精神在世界上有意识地让自己真实。在自然界中,精神是不同的东西,作为冬眠的精神被实现。只有在意识中现存,知道自己是实际存在的对象的时候,才是国家。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译本)、范杨、张企泰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58页。

国家是统治阶级镇压阶级敌人反抗的机器。

--罗斯大林:《列宁主问题》(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3页。

国家是维护阶级对其他阶级统治的机器。

--罗列宁:《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

国家无非是阶级镇压别的阶级的机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6页。

国家表示:这个社会陷入无法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成不和谐的对立,又无力摆脱这些矛盾。为了建立这些对立局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有着在无意义的斗争中不让自己和社会消失,君临社会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应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出生于这样的社会中,社会上又日益自负与社会脱离的力量,是国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国家一直是一个与社会不同的机构,总是由一群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组成,几乎专门从事管理,主要从事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他人的团体,总是控制着某种力量组织、力量组织,。。为了维护政权,它控制着自己手中适合各个时代技术水平的力量组织、暴力组织和武器。

-俄罗斯列宁:第四卷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48页。

这种由所有个人组合而成的公众人物以前被称为城市帮派,但现在被称为共和国或政治团体;当它处于被动状态时,其成员称之为国家。

-法律卢梭:社会契约论(中文译本),何兆武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26页。

在我看来,国家是一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只是为了寻求、维护和促进自己的利益。

-英文洛克:论宗教宽容(中文译本),吴云贵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页。

我认为,国家只是同一社会群体中人们之间自然分化的产物,有时非常简单,有时非常复杂,这就产生了人们所谓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永远不能因为其起源而被视为合法,而只能因为其根据法律规则提供的服务而被视为合法;因此,现代国家逐渐成为一个在统治者的领导和监督下共同工作的个体群体,以实现其成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因此,公共服务的概念取代了公共权力的概念;当国家成为一个劳工团体时,它不再是一个发布命令的权力,只有为了确保共同合作,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才能合法地行使这一权力。

-法里安狄骥:根据宪法论、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中文译本)张学仁、北京大学出版社编制,1983年版,第607页。

“国家”一词是指统治者或政治权力,以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区别,因此存在一个拥有政治权力的社会——国家是由强制权力组成的。无论我们在哪里证明一个社区中存在一种强制性力量,我们都可以而且应该说已经存在一个国家。

-法里安狄骥:根据宪法论、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中文译本)张学仁、北京大学出版社编制,1983年版,第631页。

国家只是政治机构的一部分,特别是在维护法律、促进共同福利和公共秩序以及管理公共事务方面。国家是致力于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它不是一个人或一群人,而是一个系统,联合成一个顶级组织。

... 国家只不过是一个有资格使用权力和胁迫的机构,由公共秩序和福利方面的专家或专业人员组成。它只不过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雅克·利旦:登载“人和国家”、“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中译本)、张学仁等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76页。

国家是指居住在地球表面的确定部分,法律上组织起来,拥有自己政府的人的联合。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北京社会与科学技术发展研究所的组织翻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851页。

人们称之为国家的东西,是依附、留恋的织物和网状的东西,是复合物和结合物。在那里共同的附属品互相适应,简单地说,互相依存。国家是这个依赖性的秩序。如果无秩序胜利,国家就会灭亡。

--麦克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241页。

国家是根据国内法律秩序建立的共同体。国家作为法人是这个共同体,或者是构成这个共同体的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

--汉斯·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译本)、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3页。

国家是我们称之为法律秩序的个人行为秩序,是适应某个人活动的秩序,是人们自身的行为及其适合的观念。国家是——集权化的法律秩序。

--汉斯·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译本)、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1-22页。

国家被认为是居住在地球表面的特定的有限部分,是从属于某权力的人的集会,作为全体的意义的国民。

--汉斯·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译本)、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3页。

国家通过该机关作为行为的主体,作为归属的主体,或者作为法人,是法律秩序的人格化。国家——只规定义务和权利的法律秩序的人格化——如何使自己作为法人,拥有义务和权利。

--汉斯·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译本)、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1-222页。

近代国家表现为一种深思熟虑设计的复杂制度。特定国家的发展无论如何都很突出。无论在各地的发展速度、结果和具体步骤有多大不同,在整体上,伴随着自觉的作用和有意识的设计安排,我们现在充分展示了我们对国家建筑的想法。

——米贾恩弗兰科·波齐:《近代国家的发展》(中译本)、沈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4页。

国家作为正式的组织构成被运营着。那个内部的各机关和那个决定是官职的能源和权能的表现和实现。

——米贾恩弗兰科·波齐:《近代国家的发展》(中译本)、沈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01页。

国家的概念被定义为充分发展,非常现代化,也符合现代的类型。但是,必须从现在经历的可变内容的目的抽象化。今天国家形式上的特征是,根据章程修改的行政管理班的团体行动的运行不仅仅是以这样的制度为志向,基本上根据出生加入团体是被要求的。(也就是说,地域强制机构的性质)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4页。

国家就像历史上的政治团体一样是合法的人。也就是说,被视为合法暴力手段的人有着对人的统治关系。因此,为了使国家存在,被统治的人必须服从进行统治的人所要求的权利威势。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32页。

因此,对于我们的观察,必须用纯粹的概念来指出:现代国家是强制机构的支配团体,过去独占地获得地区合法且有形的暴力是有效的,作为统治手段为了那个目的,将实物的运营手段收集到那个领导手里,以前剥夺了自己的所有权。所有拥有独立权利的干部的财产将由自己的最高领导来承担。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32页。

国家是人民的事业,人民不是一种任意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通过法律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结合而成的集合体。

--古代罗马字西塞罗:《论共和国》《论共和国论法律》(中译本)、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

恩格斯:国家是经济上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

定义

西塞罗《共和国》:国家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律的一致和利益结合起来的集合体。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国家是制度性的权力运营机构,实施该规则时独占并强制合法的人。Duguit国家是人群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人被分类为统治者和统治者。Bodin:共和国是对公共事务的主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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