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张某称,因房屋被采取悔枯行政强制措施,买卖该房屋违反
法律的规定,所以双方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聊城仲裁委员会专家指出,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燃前侍案权利人张某只要采取补救措施,即拆除违章建筑,达到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条件,行政机关就会撤销该行政限制,宋老先生夫妇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因此,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自始客观履行不能而无效的情形。该房皮吵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